回EAST官網
看事件
看法規
看施政
1992年地方政策
: 南投市清潔隊將委託民間捕犬至垃圾場留置 不再公告認領
1992.10.14
南投市清潔隊原隊長表示,為爭取時效及做好環境衛生,將委由地方人士僱請民間捕捉野狗專家抓狗,不經公告認領即撲殺。將由市公所監督,要求抓狗者將狗抓到垃圾場留置,而不流入市面。(中時)
回上一頁
社團法人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 © All copyrights reserved by EAST. │ 立案證號:台內社字第八九0九四00號 │ 法人登記證號:105證他字第232號
e-mail:
[email protected]
│ 劃撥帳號:19461051 戶名:社團法人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│ Design by iDOTSYS │
網站地圖