回EAST官網
看事件
看法規
看施政
2007年地方政策
: 基隆巿犬隻管理辦法發佈施行
2007.11.08
辦法規定由海洋發展局負責,犬隻登記、生體檢查、狂犬病預防注射、收容管理等。環保局負責捕犬及犬隻污染環境取締事項。
連結:
基隆市犬隻管理辦法
回上一頁
社團法人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 © All copyrights reserved by EAST. │ 立案證號:台內社字第八九0九四00號 │ 法人登記證號:105證他字第232號
e-mail:
[email protected]
│ 劃撥帳號:19461051 戶名:社團法人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│ Design by iDOTSYS │
網站地圖